7、科普文化活动。有宣传栏,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科普教育活动。
8、游客满意率。无群众举报、无媒体负面曝光,游客或市民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南昌市文明小游园(街头绿地)评比条件
1、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有专业队伍,养护经费落实,档案资料齐全。
2、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规范,有总体平面现状图,绿化种植现状图,功能分区合理,面积不小于1500M2,绿化保存率不少于98%,绿地率不小于70%。
3、绿地养护。绿地养护达到省一级标准,无缺株,无斑秃,植物生长旺盛,无乱吊乱挂、绿地内无杂物、脏物。
4、游园秩序。秩序良好,无摆摊点,无外露垃圾,定岗、定责、定任务,八小时卫生保洁有人巡查,无乱打广告现象,无安全隐患现象,无不文明现象。
5、设施完善。功能分区科学,设施配套齐全,保存完好,标示牌完备,文字图形规范。
6、规范服务。有规范服务标准,职工岗位责任制度完善,持证上岗,态度端正,敬业爱岗,文明礼貌。
7、游客满意率。无群众举报、无媒体负面曝光,游客或市民满意率在90%以上。
(三)南昌市绿化景观样板路评比条件
1、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有专职管理队伍,有专项管理经费,档案资料齐全。
2、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规范,绿地率不少于25%,主干道长度不少于2000米,次干道长度不少于500米,乔、灌、花、草、地被植物搭配合理科学,层次丰富,景观统一,无黄土裸露。
3、绿地养护。绿地养护达到省一级标准,养护到位,管理水平高,景观效果好,生长旺盛,无缺株,无死树枯枝,无病虫害,适时修剪,绿地无鼠害痕迹,造型优美,八小时卫生保洁有人巡查,无乱吊乱挂,绿地内无杂物、脏物。
4、园林设施。绿带景观优美,设施无缺损,树池、花坛、护栏无损坏,维修及时。
5、规范服务。有规范养护标准,职工岗位责任制度完善,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态度端正,敬业爱岗,文明礼貌。
6、市民满意率。无群众举报、无媒体负面曝光,游客或市民满意率在90%以上。
三、检查评比
从2009年1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广场、文明小游园(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样板路评比活动。各县、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应向市园林绿化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文明广场、文明小游园(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样板路申请评定报告”每年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两次检查评比,上半年初评一次,下半年着重检查标准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确定整改方案,11月份进行总评,验收创建文明成果达标,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