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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09-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09-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51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南昌市市本级2009-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市本级2009-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南昌市市本级2009-2010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目   录

备   注

1、货物类

 

摄影、摄像器材

 

电器设备

单项或批量金额1万元以上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吸尘器、及其它电器设备

空气调节器

含冷热源系统、除湿设备

计算机

 

显示器

 

打印机

含多功能一体机

传真机

 

复印机

 

速印机

 

碎纸机

 

投影仪

 

投影幕

 

扫描仪

 

刻录机

 

UPS电源

 

存储设备

含U盘、移动硬盘、磁盘阵列、磁带库、数码照相机伴侣、录音笔

网络设备

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

LED路灯、显示屏

 

家具

单项或批量金额2万元以上

办公消耗品、办公用品

 

图书资料

 

监控设备

不含警用管理监控设备

电梯

手扶电梯、升降电梯

起重机

 

炊事设备

 

锅炉

 

公务用车

轿车、越野汽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大客车

摩托车

 

2、工程类

 

园林绿化工程

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

3、服务类

 

公务用车保险

 

公务用车维修

在昌单位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印刷

不含保密资料的印刷

计算机通用软件

 

大型会议、会展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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