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单位的通知
中宁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后,有关部门就部分建议、提案的办理责任提出了调整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研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现重新交由你们办理,请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09]2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09]44号)要求,抓紧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将办理结果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一、调整办理单位的代表建议
第二十七号建议,调整为市农牧林业局主办,市水务局协办;
第四十九号建议,调整为市农牧林业局主办;
第六十号建议,调整为市财政局主办,市农牧林业局协办;
第六十七号建议,调整为市民政局主办,中宁县人民政府协办;
第七十号建议,调整为市扶贫办主办,市发改委协办。
二、调整办理单位的政协提案
第二号提案,调整为市农牧林业局主办;
第六号提案,调整为市农牧林业局主办,市旅游和商务局协办;
第八号提案,调整为市经委主办;
第十二号提案,调整为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主办,市农牧林业局协办;
第二十五号提案,调整为市水务局主办,市农牧林业局协办;
第二十八号提案,调整为市农牧林业局主办,市国土资源局协办;
第三十七号提案,调整为市规划局主办,市农牧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协办;
第一百一十一号提案,调整为市工商局主办,市农牧林业局、司法局协办;
第一百三十四号提案,调整为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主办,市工商局、卫生局协办;
第一百四十七号提案,调整为市科技局主办,市经委协办;
第一百九十二号提案,调整为市建设局主办,市规划局协办;
第二百零六号提案,调整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市安监局协办;
第二百六十六号提案,调整为市发改委主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