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2008年:投入资金2.53亿元,排除534所学校的D级危房21.05万平方米。其中:投入0.2亿元,优先排除边境16个乡(镇)中与越南接壤的45所学校1.7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
2009年:投入资金3.01亿元,排除726所学校的D级危房25.08万平方米。其中:文山、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富宁6县完成现有D级危房排除任务。
2010年:投入资金0.64亿元,排除丘北、广南2个县164所学校的D级危房5.36万平方米。完成全州现有D级危房改造任务。对“十一五”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投资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危房改造计划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资金由中央和省承担;指导性计划资金以县为主,由州、县政府共同承担。全州排除现有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51.49万平方米,共需总投资6.1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指令性计划资金4.65亿元;州、县级政府筹措指导性计划资金1.53万元(州政府共安排3000万元对各县排危产生的贷款进行贴息和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州、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成立以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建设、国土、监察、审计、统计、计生、民政、地震、人行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文山州校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组和监督检查组,组织协调督促全州校舍建设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信息反馈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危改资金的筹集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校舍危房的评估鉴定、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的监督指导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学校土地征用等相关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危房改造项目过程性督促检查和结算审计工作;统计、计生部门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制定学校布局和危房改造规划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教育部门解决好危房改造过程中学校师生的临时校舍安排问题;地震部门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抗震设防管理的相关工作;人民银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排危工作的贷款支持;媒体单位负责全州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进一步落实“校财局管”的经费管理体制,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用于校舍正常维修的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一律纳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专户”,集中在县级管理,实行封闭运行,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