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字〔2009〕3号 2009年1月7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
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科学管理,推进和谐承办,实现“两个提高”(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
一、强化目标管理,完善责任机制
(一)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省政府确定承办工作五项责任目标为: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解决问题的比例达到40%以上;走访率,主办任务10件以下的达到100%,11-49件的达到50%以上,50件以上的达到30%以上;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将承办工作五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评价承办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承办人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向省政府负责,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全员抓办理工作制度,认真研究部署,明确目标措施,积极协调督办,亲自走访问效。承办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扎实作风,创新服务,务求实效。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合力抓落实的承办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坚持科学办理,提高承办工作质量
(三)加强综合分析,切实搞好服务。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筛选提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资源,研究发现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形成专题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四)坚持依法办理,做到又好又快。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开展办理工作,规范承办工作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解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做到又好又快。答复代表、委员的意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确保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