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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深入基层调研,有的放矢办理。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承办工作始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问题的背景、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增强承办工作针对性。

  (六)突出办理重点,提高综合效益。坚持重点问题重点办理工作制度。特别要把那些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力量重点处理、着力解决。要举一反三,见微知著,通过认真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重点解决一个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推动一方面工作,提高承办工作综合效能。

  (七)强化首办责任,严格复前审核。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强调“谁承办谁负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首办责任制,对承办工作切实把好第一关。省政府办公厅坚持复前审核制度,确保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时规范办复。

  (八)积极协调配合,强化工作合力。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应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良性互动,整体推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吸纳会办单位意见,确保办理和答复完整统一。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增强办理责任,认真提出会办意见和办法,共同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九)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分类督办。对面上工作坚持经常督办、定期调度;对重点工作实行专项督查、跟踪查办;对情况复杂、涉及面较广的问题加强协调、分类督导;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实行挂账管理、个案督办。适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管部门联合督办检查,确保承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化办理工作,增强承办工作实效

  (十)积极复查走访,推进“和谐承办”。适时对已答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结果进行复查,做到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复查工作要有重点,高标准,确保实效。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开展办前、办中、办后走访工作。走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讲究方式,注重质量,扩大比例,实现“和谐承办”。

  (十一)创新办理方式,实现“开门办案”。
  积极探索并拓宽承办渠道和承办方式。进一步加大“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工作力度,实现“开门办案”。积极尝试媒体跟踪、热点聚焦、电视访谈、专题报道等做法,扩大代表、委员知情权,提高代表、委员参与度,增强承办工作效果。大力倡导网上办理,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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