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力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保障能力不高的问题,构建以廉租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新模式。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各项政策,创新方法,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适时统一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允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将原计划由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部分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提高到85万户。大幅增加廉租住房数量,提高实物配租比例,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通过搭配建设、集中建设和购买、长期租赁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廉租住房2万套以上。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有限产权、自主认购的廉价房保障新方式。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营,提高增值收益。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力争达到45%以上。
(四)强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职能不顺、管理粗放的问题,构建责任明确、管理精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6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管理重心下移,设区市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分明、管罚分开、建管分离的思路,赋予区级政府更大的城市管理权限,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服务职能。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加快邯郸、唐山数字化城管试点步伐并扩大试点城市。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管理内容具体化、管理指标明确化、管理责任区域化的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强力推进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工作进程,基本实现管理与作业分离,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提高管理效能。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规划工作力度。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健全规划体系和严格规划执行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要求,加快建立高质量的规划体系,完善区域城镇布局,推进中心城市做大做强,支持中等城市加快发展,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大力开展专项规划,做好景观风貌、城市色彩、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交通、绿地系统、抗震防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实现规划横向拓展;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实施备案制度,对土地开发强度、设施建设配套等进行有效调控,实现规划纵向延伸;抓好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详细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抓好城市出入口、中心区、景观线、历史街区、滨水地区等重点部位城市设计。建立方案评估选优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公众的作用,制订一批优秀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为促进城镇面貌大变样提供条件。强化规划监督管理,大力推行规划委员会、规划督察员等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格规划实施,强化执法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审批项目现象,建立根治违法建设长效机制,使城市规划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