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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张掖路步行商业街改建工程进行现状验收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张掖路步行商业街改建工程进行现状验收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3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各单位:
  根据2005年4月27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10月9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经公开招标,由兰州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标承建张掖路步行商业街改建工程。该工程2006年2月开工,2007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期间,兰州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按要求进行了各单项工程的验收。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决定成立张掖路步行商业街改建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对整个改建工程进行现状验收。现通知如下:
  组 长:
  杨志武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余海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智虎 市建管委主任
  司德成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宋小平 市建管委副主任
  赵和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进龙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康逢恺 市园林局副局长
  陈志国 市人防办副主任
  龚义章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
  郝庆峰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陆 涛 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常继华 市消防局科长
  卜新华 兰州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赵 军 兰州供电公司
  李凤江 兰州军区设计院
  马敬超 上海城凯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董爱兴 省建总公司
  杨欢喜 省建五公司三分公司
  刘时通 中建七局一公司甘肃公司
  王 强 上海华铁咨询监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3个验收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应工程的验收工作。
  地下工程验收工作组:负责对地下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组 长:
  陈志国 市人防办副主任
  成 员:
  赵和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谈亚军 市商务局局长助理
  戴余武 市建管委副处长
  常继华 市消防局科长
  郝庆峰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陆 涛 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王为助 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贾秀霞 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师
  方纪宇 兰州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副董事长
  刘炉生 兰州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监
  赵 军 兰州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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