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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合同文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杭州市卫生局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3:
  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责任书

  甲方: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
  乙方:杭州市卫生局
  甲乙双方就定向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事宜进行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甲方的责任
  一、负责辖区内定向培养计划的制定及年度所需专业、人数统计上报工作。
  二、负责落实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每月300元的补助、毕业后轮训及轮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负责落实定向生就业单位及工作岗位,确保定向生毕业后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实行一体化管理后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工作,并享受相关待遇。
  乙方的责任
  一、负责与定向招生单位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联络与协调、制定全市年度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二、负责落实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培养所需费用。
  其它责任
  一、甲、乙双方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大力宣传招生政策,鼓励考生报考。
  二、甲方负责协调定向生与就业单位间出现的纠纷,协调不成可申请乙方调解,仍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送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保存一份。
  本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学员
  乙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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