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21号)
各区县卫生局、爱卫会,各三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3月20日《全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防控工作,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控责任,落实各项措施
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防控职责和工作任务,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整治
市爱卫会将于4月份在全市开展主题为“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的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各社区、单位和乡村群众,从身边做起,消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地,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好此次活动。同时,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与监督工作,落实餐饮业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管措施。
三、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规范疫情处理
加强禽流感高危人群监测和环境监测。对大型综合农贸市场、规模化禽类饲养场、规模化禽类屠宰厂和大型畜禽交易市场中从事禽类饲养、屠宰、运输、销售、运输、动植物保护、候鸟监测等禽流感高危人群开展健康监测。由辖区地段保健科防保人员负责此项监测信息的收集工作,如发现流感样症状病例,进行网络直报。此外,每月在我市郊区县的活禽交易市场、规模化禽类饲养场、规模化禽类屠宰厂和野生禽鸟栖息地等地开展一次环境和禽鸟粪便样本采集和禽流感病毒检测。
市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人禽流感、季节性流感病原学监测方案。今年在西城区、丰台区、朝阳区、崇文区、海淀区每区选择1-2个医疗机构以及市儿童医院作为监测哨点,开展手足口病的病原学监测。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报,提高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市、区县疾病控制机构要每日审核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掌握住院病例尤其是重症病例情况,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对于多发、暴发疫情,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诊断,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发展。一旦发生人禽流感或手足口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后,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