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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12.完成了《新形势下建设行业协会发展研究》。
  责任领导:卓春雷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处
  13.完成了《关于我省建设系统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段苏明
  责任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二)今年内拟解决的问题和出台的制度
  1.加快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浙中城市群规划实施。力争国务院尽早批准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加快推进编制《浙中城市群规划》,力争明年上报省政府审批。认真实施两个规划,加快形成全省分工合理、分层竞争、有效协作、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积极做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9个主导性重大项目工程和建设系统已列入中央预算投资补助的全省51个污水处理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近期重点做好杭长、金温、九景衢三条铁路的选址协调工作。
  责任领导:张苗根
  责任单位:城市化办公室、城乡规划处
  2.深化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大县市域总体规划报批力度,争取完成70%县市域总体规划的送审、报批工作。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深化细化,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快推进县市域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县市域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按照城乡全覆盖、集约利用、有效整合的要求,编制好县(市)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责任领导:周日良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3.加强城乡规划标准规范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着力推进《城市建筑用途管理分类标准研究》、《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程》等调研和制定。
  责任领导:周日良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4.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研究出台全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指导意见、《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加快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体系,完成《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报批工作。积极指导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指导江郎山、方岩风景名胜区联合申报丹霞地貌世界遗产工作,努力争取将其列入正式申报名单。贯彻实施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积极做好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
  责任领导:周日良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5.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快城乡规划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督促指导杭州、宁波制定地方规划条例,制定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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