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杨荣伟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城乡规划处、稽查办
6.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贯彻实施《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试行)》,制定实施细则,落实规划督察员制度,向部分试点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督。
责任领导:杨荣伟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城乡规划处、稽查办
7.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指导,加大区域资源整合,推进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进一步整合农村居民点,积极培育、整理中心村,促进村庄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村庄整治建设工作,根据职能重点抓好整治村庄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危旧房改造的技术指导。继续深入开展“百家规划建筑设计单位下基层、千名规划建筑设计人员进农户”活动,组织省部属规划设计单位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编制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方案。基本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规划编制,督促列入省级规划设计单位对口帮扶的21个欠发达地区乡镇完成镇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6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
责任领导:张文平、应柏平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处、科技与勘察设计处
8.加快推进节地型城市指标体系制定工作。开展《节地型城市指标体系专题研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城市发展规模。加快开展城镇建设节地示范工程,推广“节地型城市发展模式”,开展试点。有序推进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加快制定《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导则》,督促和指导杭州、宁波、温州、义乌市等首批4个城市完成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并启动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周日良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9.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化体系。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太阳能应用为重点,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今年争取全省开展60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及节能技术集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试点工程,完成65个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示范试点项目。同时,继续大力开展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等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应柏平
责任单位:科技与勘察设计处
10.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力度。力争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低保两倍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累计达到4.5万户以上,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并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满足人均收入60%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加大旧小区综合改造和农民工公寓建设力度。认真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指导房地产企业尽快转型升级,提升住宅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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