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劳社培[2009]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93号)精神,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08〕161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大学生和失业人员创业实训工作,完成全国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试点城市的试点任务,决定在全市建立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立平台的目的
建立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平台,是为了给我市大学生和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供良好的实岗训练机会。学员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在网络或现实情景中建立虚拟公司:围绕确定模拟公司构架,针对特定的经营环境,分析经营准备、渠道建立、业务洽谈、合同签订、产品销售等环节,学习创办企业的基本知识,了解创业的基本过程,努力达到熟悉创业流程、掌握创业技巧、积累创业经验、提高创业能力、最终实现创业的目的,进而带动就业。
二、建立平台的原则
根据创业实训工作的需要和建设规划,本着“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在我市大学生、失业人员比较集中的大中专院校和城区建设若干个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基地,进而形成全市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平台。
三、申请建立基地的条件
1.有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专用教室;
2.配备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3.实训设施满足实训要求(设施配备标准附后);
4.能长期开展模拟公司创业实训。
四、基地建设补贴
为鼓励在杭高校等社会力量兴办实训基地的积极性,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基地,经市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按每个基地7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实训基地建设补贴。补贴资金分期拨付:先拨付70%作为建设启动资金,建成后经评估合格,拨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