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管理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污染减排管理
| 1
| 确保中心城区白龙港、竹园第一、竹园第二、石洞口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处理水量和处理效率不低于上年水平
| 全年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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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对已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建立健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
| 全年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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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调控,尽可能采购低硫煤,减少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
| 全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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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控制污染新增量
| 全年
| 全年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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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和节能产品推广
将能源领域能够推动产业升级和重大变革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节能科技投入和支持力度,研发并推广一批重大节能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节能产品认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节能技术开发和节能产品推广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节能技术研发与推广
| 1
| 大力促进清洁高效锅炉、高效电机、燃气轮机、海上风电机组、新能源汽车、高效太阳电池、分布式供能、大容量储能装置、高压变频装置、脱硫脱硝装置、燃料电池、超级电容等重点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研发
| 全年
| 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
2
| 开展电力、纺织、冶金、石油与化工、建材、机械、制药、建筑、交通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攻关,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节能科技示范
| 年内完成重点行业节能科技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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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实施洁净煤发电示范、冶金化工余热回收与利用示范、新型工业园区生态园节能综合示范、特色城区节能示范、老港静脉生态园、吴泾化工区、虹桥枢纽、外高桥电厂等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和研究基地
| 全年实施8项以上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建成或建设5个以上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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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开发、推广适合上海气候特点的节能型建材技术
| 上半年组织开发,年内开发出一批成果并实现应用
| 市科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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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开发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技术
| 上半年确定研究方案,下半年开展应用技术研究
| 市科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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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大功率电磁加热技术在工业上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 全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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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节能产品认证
| 7
| 在机电产品、建筑外窗、家电产品和照明设备等用能产品生产企业中积极宣贯节能认证及相关标准,督促本市企业申请节能认证
| 全年
| 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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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重点节能产品名牌推荐工作,提高品牌附加值,将节能环保型汽车、清洁能源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终端用能节能产品纳入名牌产品优先推荐范围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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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企业在节能产品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
| 一季度制定计划,二季度开展工作,四季度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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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引导单位和个人选购节能认证产品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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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 11
| 推广高效节能灯具100万只以上
| 一季度制定方案,二季度组织推广,年内完成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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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研究推广高能效空调的实施方案,提高高能效空调使用率
| 上半年出台方案,年内组织实施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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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深化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减排考核和“批项目、核能耗、核总量”等政策的效应。同时,在地方性法规、财税价格政策制定和市场机制方面有大的进展和突破。
(一)推进节能法规建设。贯彻落实国家《
节约能源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
可再生能源法》,按法定程序加快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推进节能法规建设安排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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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节能降耗的法律法规
| 1
| 配合市人大做好《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的修订工作
| 年内出台
|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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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起草《上海市可再生能源条例》(草案)
| 争取在年内提请审议
| 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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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抓紧开展《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 争取在年内提请审议
| 市政府法制办、市建设交通委
|
4
| 开展本市循环经济立法的前期研究
| 年内
|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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