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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闽教基〔2009〕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08〕83号)要求,各设区市认真组织并按要求上报了申报材料。在审核各地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研究,定于近期对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

  检查评估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为:宁德、莆田、漳州市3月30日至4月3日,厦门、泉州、龙岩市4月20日至24日,三明、南平市5月11日至15日,福州市5月18日至27日。

  二、检查评估学校数量

  省级按各设区市申报学校50%左右的比例进行抽查评估,其余申报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省电教馆。省级抽查的学校数分别为:福州8所,泉州、莆田、三明、漳州、龙岩、宁德、南平各6所,厦门5所,共计55所。具体的抽查对象由检查评估组另行通知。

  三、检查评估工作组织

  1、省级专家评估组主要由省市电教馆(站)、国家级和省级教育技术实验校、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选派人员组成,每组5人左右,每校安排1天。具体的人员名单由省电教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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