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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州港发展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州港发展的意见
(穗府〔2009〕1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港是连接国际国内市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门户,在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进一步提升广州港综合性主枢纽港的功能与地位,建设国际航运、物流和贸易中心,增强广州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目标,现就加快广州港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加快发展广州港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战略,创新港口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港口经济,带动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完善港口运输系统,拓展港口发展腹地,增强港口高端要素配置和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港口建设向专业化、集约化、信息化发展,把广州港建设成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大港,为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适应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要求,促进临港工业、现代物流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保障区域能源供应,实现向世界“第三代港口”转型。加快港口基础设施深水化、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完善港口装卸仓储、中转换装、多式联运等传统功能,加快发展和提升保税工贸、口岸商贸、物流增值、信息服务、融资保险等现代功能,把广州港建设成为全国综合性主枢纽港、全国集装箱运输枢纽港,以及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化强港,力争在2015年建成集装箱、煤矿、粮食、石化等深水泊位22个,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0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准箱。

  二、科学规划,推动港口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规划,持续发展。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广州市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广州港总体规划》为指导,深化广州港口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明确港口发展的定位、目标和任务;编制实施广州港口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南沙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提高港口资源的利用水平。确立港口发展优先原则,优先满足港口建设特别是深水泊位建设所需用地和用海;港口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原则上不能改变性质和用途,以确保港口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南沙港区后方用地,预留足够的土地作为港口发展用地,优先用于建设物流园区、疏港铁路和公路、港口仓储、停车场、货运站、集装箱配送站、修箱站等配套设施。编制地区规划时应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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