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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兆祥 市交通局副局长
  阿不都热依木·木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朱 珍 市广电局副局长
  卡力·吾汗 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杨继勇 米东区副区长
  苏 豫 天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辛俊伟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廖伟健 新市区副区长
  肖 勇 水磨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杨 勇 头屯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吾拉孜·努克拜克 达坂城区副区长
  黄 勇 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乌鲁木齐市“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戴伊强担任(联系电话:2354186)。办公室负责对各区(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收集各阶段上报计划、总结等,编印“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三、专项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众聚集场所及所有在用、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公众聚集场所。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形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是否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已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要求每年经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测试。
  5.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是否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二)高层和地下建筑。
  1.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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