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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贵溪)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贵溪)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九年一月六日

  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同意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的批复》(赣编办文〔2008〕122号),设立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副县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基地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基地规划建设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制定和实施基地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基地经济建设。

  (三)负责办理基地内企业拆解资质的申报、年审、拆解指标的报批和监管,并办理其他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四)负责同海关、商检、环保、铁路、税务等部门做好进口废物的联合监管工作。

  (五)负责基地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

  (六)负责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事务协调、资本运营及物业管理。

  (七)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基地管理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

  (八)负责基地内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并严格按规定审核申报基地内的投资项目。

  (九)负责基地内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兑现有关优惠政策,通过对外宣传扩大和提高基地形象。

  (十)维护基地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十一)负责基地内信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医疗、金融、劳动人事、企业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科(室),均为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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