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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

  三、突出抓好承接产业转移
  5.加快推进与粤港澳的产业对接。研究把握粤港澳产业转移的特点和趋势,明确湘南地区产业定位和产业规划,主动融入粤港澳产业体系。坚持产业承接与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着眼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的出口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依托综合成本低和自然资源丰富等优势,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引进上下游配套、横向关联项目,加大服务业领域项目的引进开发力度,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发展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向高水平、宽领域、纵深化方向发展。坚持承接与合作并举、引进与培育并重,着力培育与粤港澳互补性强的产业,与粤港澳在农产品、能源、原材料、人力资源和旅游等方面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与粤港澳在现代物流、金融、人才、科技、品牌等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6.加强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在湘南地区确定6— 7个省级开发区作为产业承接示范园区,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园区产业发展引导,促进园区按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做好产业有序承接,郴州重点承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机电一体化产业,永州重点承接毛纺、服装、建材、制鞋、玩具等产业,衡阳重点承接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化工等产业。加快郴州出口加工区建设,加强配套生活区、产业区建设,促使郴州出口加工区成为中部地区第一个叠加保税物流功能的出口加工区。支持郴州、永州加快推进国家产业梯度转移承接地建设,争取将衡阳列为国家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鼓励三市与粤港澳共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和出口加工贸易示范区。
  7.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支持湘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在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航空代码共享、电子口岸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湘南地区建设2— 3个大型区域物流园区和一批功能完善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积极引进大型物流公司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鼓励企业参与铁海联运、江海联运等运营模式,鼓励发展门对门的集装箱运输,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大与粤港澳专业服务机构的深度合作和引智力度,鼓励壮大三市法律、会计、评估代理、工商和投资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承接企业的服务外置业务,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推动产业纵深发展和升级。加快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客商资源库、加工贸易项目库等,积极搭建企业融入国际营销渠道的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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