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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

  18.加强人才支持。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和“湖南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湘南地区实行适度倾斜。在湘南地区的工矿企业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资历、学历等参评条件可参照湘西地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在三市的优势企业及科研单位建立特聘专家岗位制度,首批设置特聘专家岗位40个,特聘专家在聘期内享受省政府特聘专家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引导和支持湘南地区有条件的开发区、企业和高校申报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加大对进入湘南地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资助力度,对优秀科研项目给予特别资助。积极为企业申报引进外国专家和先进技术,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在省级引智项目和资金方面向三市适当倾斜,在湘南地区建立一批省级引智示范基地,积极组织和选拔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积极帮助三市加强人才市场建设,促进湘南地区与发达地区的人才交流。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每县市重点建设好1所以上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和劳动力培训资金,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三市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湘南地区劳务经济发展。
  19.支持国企改革。以三市的有色、煤炭、盐业等领域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产业为重点,支持三市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及境外资本的合作,积极引导省属大企业、大集团与三市地方企业开展项目层面的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传统产业的更新改造和优化升级。支持湘南地区解决独立工矿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加大衡阳水口山、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等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省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
  20.提升海关、检验检疫服务效率。认真落实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三市审批减免税500万美元以上的减免税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支持衡阳现代物流园建设,对符合入园条件的物流企业,从快办理海关注册;支持三市建立公共型保税仓库或出口监管仓库。积极推动区域通关改革,加强与沿海海关的协作配合,畅通三市进出口物流渠道;全面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大力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网上支付、无纸申报、提前报关、预约通关、加急通关等便捷通关措施,提高通关效率。争取国家支持,力争设立永州检验检疫机构。积极支持湘南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出口免验资格,引导湘南地区更多出口企业提高分类管理类别,降低出口货物抽批检验比例。优先审批和上报备案湘南地区申请直通放行的进出口企业,帮助湘南地区更多重点企业获得出口“绿色通道”待遇,提高通关效能。大力推行质量、安全、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帮助湘南地区进出口企业申办检验检疫相关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事项。加强国内外检验检疫政策与技术法规咨询,帮助湘南地区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促进和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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