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政发[2009]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甘肃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我省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牵头部门:省卫生厅
--继续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部门:省农牧厅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在全省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和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