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对重点行业的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和抽查,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吊销证照。
--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
责任部门:省工商局
--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开展奶制品等重点食品、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以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机制,在食品经营者中大力推行“一票通”台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和预警应急防范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促进源头治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规范。
--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健全完善12315信息化网络,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和进学校的覆盖面,开辟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五)餐饮消费环节。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执行卫生许可制度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继续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原料专项监督检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索证、不按要求进行公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行为,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促进餐饮服务企业提高自律意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