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
三、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
全市国税部门要公布有关增值税转型的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使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各级经贸委要对企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国税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四、努力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一)按省调整的公路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将现有集装箱车辆适用的标准由六类调整为三类)收取集装箱车辆本地公路通行费。协助本市企业落实本省异地通行费依规交纳事宜。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二)协助本市企业落实省对经厦门、盐田等港口进出口的铁路集装箱运价实行下浮和对经厦门港进口铁矿石等大宗物资实行优惠运价的规定。
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发改委配合。
五、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市政府成立帮扶企业闯市场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协调企业开拓市场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开拓市场的协调服务和激励机制。
组织开展净化市场环境助推企业拓展市场专项行动。搞好国外市场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市场需求,组织参加境外展销会、交易会,广泛开展商品推介、市场开拓活动。研究制定企业“走出去”发展规划,重点推动我市有比较优势的建材、电瓷、客车等行业生产企业有序进入国外市场。鼓励企业抓住机遇,收购境外公司的经营权,拓展海外分销渠道,建立共同研发、培植产品品牌机制,共同开发利用能源和矿产资源。争取省境外资源勘探开发风险基金,对我市企业“走出去”从事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业务提供专项支持。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企业提供国际金融形势变化情况及国内外相关政策信息。
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机械行办配合。
六、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制订和完善重点产业、行业和产品技术改造投资发展方向,把高新技术产业确定为技术改造投资的优先领域,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或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投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等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