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基础信息包括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各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所负责的基础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㈡动态信息包括领导活动和讲话,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动态和公共服务等。主网站动态信息必须每天更新,子网站动态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㈢各部门主办各类政务活动(信息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听证会、重大庆典、大型活动等),应当主动与主网站联系,以便与主网站同步发布信息。
第十八条 建立门户网站信息员联系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送审、更新、发布等工作,并加强与主网站日常联系。
第五章 邮箱管理
第十九条 主网站电子邮箱是面向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电子邮箱,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开设。公务邮箱格式统一为:※※@xinyu.gov.cn,其中※※为用户名。市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得另行建立邮件系统。
第二十条 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专人管理本部门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公务电子邮箱,包括申请、发放、注销、更改、公布等工作,保证公务电子邮箱与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一一对应,并及时将本部门公务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互动应用
第二十一条 互动应用是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咨询服务,及提供受理、反馈社会公众建议、意见和投诉服务。
第二十二条 各地各部门应结合本职工作,通过转变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拓展互动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与企业、社会公众双向互动交流,增强网上办事功能。
第二十三条 主网站建立统一政民互动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受理、反馈社会公众建议、意见和投诉。
主网站的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和咨询投诉由市信访局负责,发展论坛、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由新余日报社负责,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受理、反馈。
第七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四条 各地各部门应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