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杭卫发〔2009〕78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杭州市疾控中心: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组以肝脏损害为主的常见传染病,已成为严重威胁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病种和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为了保护我市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病毒性肝炎的传播,达到减少和控制病毒性肝炎的目的,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8年我市病毒性肝炎发病率为26.96/10万,其中甲、乙型肝炎占56.35 %。2006年杭州市社区人群乙型肝炎病毒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HBsAg阳性率6.17%,人群乙型肝炎总感染率57.99%,因此甲、乙型肝炎仍然是病毒性肝炎防制的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
二、强化管理,加强监测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
食品安全法》、《
献血法》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消除肝炎传播隐患,切断传播途径。
各级疾控部门和医疗部门要切实加强病毒性肝炎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高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准确掌握我市病毒性肝炎的感染、发病现状及流行规律,为研究制定防治对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急性肝炎病人的血清学检测,提高分型率,做好急性肝炎病人血清学诊断的复核工作。杜绝乙、丙、丁型肝炎的医源性传播。
三、狠抓重点,落实措施
在做好儿童基础免疫工作的同时,提高重点人群及高危人群甲、乙肝疫苗的接种水平。通过疫苗的复种和加强免疫,产生较高的保护水平,达到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群体免疫屏障的目的。
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