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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加强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下放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科学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各级行政效率、理顺权责关系为重点,进一步下放审批管理权限,促进全市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事权与效率统一、职责和权力相一致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

  三、实施原则

  (一)简政放权原则

  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县(市)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市级部门审核、审批的管理事项,由县级部门直接审核、审批;凡县级政府完全有能力管理好,但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通过依法委托、授权和延伸机构等方式下放。

  (二)责权统一原则

  对下放到县级部门的管理权限,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切实保证县(市)区履行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三)提高效能原则

  把扩大县级政府的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

  四、实施范围

  结合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需要,全面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赋予14个县(市)区与市级同等的部分经济社会审批管理权限。

  五、下放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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