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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在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田东县各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扩大信用贷款发放、创新涉农贷款担保方式、发展基于订单和保单的金融工具、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以促进田东县“三农”和城乡金融协调发展。

  (五)加快农业保险发展步伐。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从2009年起,开展对田东县全部农户住房统一办理商业保险试点,并启动甘蔗、水稻、香蕉等种植业保险试点工作,力争所有承保工作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

  (六)提升优化发展基础环境。积极推进田东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加快田东县农村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服务便利化、快捷化。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研究阶段(2008年11~12月)。

  1.赴田东县开展调研工作,进行试点前期调查摸底;

  2.成立自治区加快推进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

  3.起草关于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2月)。

  1.对口衔接并跟进落实需向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争取支持推进的试点工作;

  2.研究制定探索建立田东县金融支持长效机制的方案和措施,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及给予财税优惠政策;

  3.研究起草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各类管理办法;

  4.组织开展试点各项工作,力争在金融支持田东县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0年1~2月)。

  1.对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2.召开现场总结会议,向全区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3.论证出台可向全区推广的有关政策意见以及具体管理办法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开展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成立了加快推进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位承担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百色市、田东县要分别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分工协作,组织做好各级各层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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