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切实做好银监会提出的“将田东县作为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 的对接落实工作。由广西银监局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在田东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已入驻田东县的金融机构增设网点,扩大服务范围;支持田东县农村信用社尽快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支持田东县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协调工行广西分行、建行广西分行等有关方面将工行田东县支行和建行田东县支行纳入小企业授信试点单位。通过增加金融机构和加大信贷支持,提高金融支持田东县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切实做好保监会提出的“将田东县列入农业保险试点县”的对接落实工作。由广西保监局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针对田东县特色农业的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田东县农业保险发展。一是抓重点。以当地的特色支柱农业为突破口,结合广西保险业目前已具备试点条件的险种尽快开办有关保险业务,如甘蔗、香蕉、水稻保险等。二是抓根本。将田东县农房纳入政府统保范畴,统一办理农房保险。三是抓创新。推动广西主要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积极开展芒果、蔬菜等保险的可行性研究,开发地方性农业保险产品,尽快拿出实施方案,积极向总公司争取政策进行试点,为当地这两项优势农业的发展提供保险保障,促进田东县农业加快发展。
第四,切实做好中国农业银行提出的“把农业银行田东支行列为服务‘三农’试点重点县” 的对接落实工作。由农行广西分行负责对口衔接,抓好落实,重点在准入、担保、产品和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
第五,采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田东县纳入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的建议,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抓好落实,把田东县作为我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第一批试点县,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把广西列为全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地区。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由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协调配合,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把广西列入全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地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田东县各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以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信贷需求。一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积极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二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把农民拥有的各种资产和权利转变为可质押、抵押物,转化为发展生产的“真金白银”;三是探索发展基于订单和保单的金融工具,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有效防范和分散信贷风险。四是鼓励田东县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拓宽农业产业化企业及涉农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和完善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农民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田东县“三农”和城乡金融协调发展,形成金融支农新格局。
(三)积极向上争取财税支持,着力建立金融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针对农业产业投入大、风险高、回报率低,金融服务农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和制约的特点和实际,在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下,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经济和市场的手段,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扶持和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设立田东县农村金融发展扶持基金,不断创新完善金融支农的体制机制,以调动金融支农的积极性,建立金融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鉴于我区财力有限,可请求中央财政支持3亿元,作为田东县农村金融发展扶持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用于扶持该县建立健全相关体系、机制和制度等。
--建立农村担保体系。设立由财政出资、市场化运作的田东县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以推进田东县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农村贷款担保难问题,不断提高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率。预计田东县今后三年每年新增涉农贷款额 5亿元左右,按照 1∶3的担保贷款杠杆测算,给予担保公司注入注册资本金1.7亿多元。
--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着力建立健全田东县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运用财政补贴资金,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涉农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以减轻金融机构的经营包袱,更好地发挥其支农作用。以 2008年田东县涉农贷款余额 20亿元为基数测算,按照贷款余额 1%比例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每年需要资金0.2亿元,试点 3年共需要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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