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投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1)加强和巩固粮食生产。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左右。加大水稻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全面推进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大力实施粮源基地建设、标准粮田建设、沃土工程等重大增粮工程,加大推广超级稻和超级玉米工作力度,启动实施“千万亩超级稻示范推广工程”。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90亿斤以上。
(2)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继续做强并保持糖料蔗、木薯、桑蚕、速丰林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鼓励支持糖料蔗、桑蚕、木薯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全年糖料蔗面积稳定在1500万亩以内,桑园面积稳定在200万亩,木薯面积稳定在420万亩。加快发展食用菌、中草药、油料、香料等特色产业。鼓励和扶持以生猪、草食畜禽、优势水产品为重点的规模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农业园区建设。
(3)积极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启动实施“千万亩作物间套种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全年推广间套种技术面积600万亩以上。全面推广良种良法等实用技术,推广粮食作物“三免”技术1600万亩,推广“三避”技术面积220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技术4000万亩以上。抓好超级稻和甘蔗新品种引育推广工作。围绕甘蔗、优质稻、桑蚕、水果、木薯、中草药、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技术攻关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业优质、高产、高效。
(4)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力争扶持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各地农产品市场协会、生产经销大户网上办节展销,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鼓励和支持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5)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和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县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区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100万亩以上,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面积4000万亩以上。
(6)突出抓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桂中旱片治理等大型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做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年内新增农村安全饮水解困250万人,新建沼气池18万座(户),沼气池数量达到351.9万座,入户率达44%。实施农村无电居民通电工程。继续创建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
(7)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扎实推进百万农村党员大培训和千万农民大培训,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全年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0万人。
(8)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四)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大力开拓城乡市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1)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2)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加大促进农村消费、稳定住房消费和发展服务性消费的力度。做好“家电下乡”和“农机下乡”工作,鼓励消费我区生产的轻工机电产品。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解决城镇低收入10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住房230万平方米、3.15万套;危旧住房改造100万平方米。落实促进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和降低房地产开发税费,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信贷支持,完成华侨农林场危房改造,积极推进工矿区及城镇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展经济租赁住房、限价房建设试点,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利用空闲宅基地建房和置换宅基地建房,推进农房抗震保安建设试点,将城市农民工纳入经济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城乡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拓客源市场,推进区域旅游合作,积极开发短途旅游和城市周边旅游产品,大力推动乡村旅游,组织开展广西人游广西活动,扩大旅游消费,促进餐饮、住宿、交通、娱乐、购物、通讯等一系列消费增长。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趋势,促进汽车消费,发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文化健身、市政公用和社区服务等面向大众的服务业,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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