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韶关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韶府[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有关规定,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现批准人生礼俗“新丰担丁酒”等11个项目列入韶关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公布。
我市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粤北区域中心城市,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把抢救保护、合理利用与坚持特色结合起来,着力培育、发展本土特色文化,使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的文化支撑力;同时,各地要坚持以大型的文化活动为载体,使民族民间艺术活跃于民众之中,让人民群众了解本地民族民间艺术的内容和形式,使传统文化遗产在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文化过程中得到进一步保护和传承。
附件:韶关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韶关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 号
| 分 类
| 项目名称
| 分布区域
| 级别
|
1
| 人生礼俗
| 新丰担丁酒
| 新丰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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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间手工技艺
| 新丰缸瓦
| 新丰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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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间舞蹈
| 三溪青蛙狮
| 乐昌市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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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间舞蹈
| 龟蚌舞
| 始兴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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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间杂技
| 翁源烟火戏
| 翁源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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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间音乐
| 乳源瑶歌
| 乳源瑶族
自治县
| 市级
|
7
| 民间知识
| 乳源瑶族
传统医药
| 乳源瑶族
自治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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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生礼俗
| 南雄姓氏节
| 南雄市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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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间舞蹈
| 梅花龙
| 仁化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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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岁时节令
| 闹春牛
| 仁化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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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民间手工技艺
| 长江土纸
| 仁化县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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