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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韶府[200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对部分副秘书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李德军:协调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防、粮食、重点项目、韶关城投公司工作。
许建设:协调法制、仲裁、信访、财政、税务、审计、监察、金融、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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