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韶府办[2008]3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联系电话:8128086)。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及《关于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见》(粤质监〔2008〕122号)精神,现就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大产品质量工作力度,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综合竞争力较弱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特别是产品质量标准低,产品质量不高,能源消耗过大,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成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
产品质量问题是事关企业市场竞争力、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立足以质取胜、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产品质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产品质量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动我市产品质量迈上新台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以质取胜,切实发挥产品质量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坚持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快技术进步步伐,推动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切实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