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要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农业产品和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着力构建“产地政府负总责、企业承担第一责任、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监督”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制度。
严格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产品,要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增强抽查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抓紧建立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产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缺陷产品要严格实施召回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准确披露,并对相关工作及时总结改进。
六、加强产品质量基础建设
(一)加强产品质量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修订完善我市的产品质量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将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纳入我市全民普法内容,着力增强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法制观念。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二)加快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以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生产许可和产品质量日常监督记录等为重点,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登记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产品质量信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和测评。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本地区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发布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做好本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更好地掌握本地区的产品质量总体状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本地区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