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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性工作任务暨2009年市区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园林绿化总体效果良好,但存在着园林设施不足问题,通过增加花钵、花箱、园林座椅等设施,提升我市城市绿地休闲服务功能和景观效果(见附件六)。
  (七)新、改建道路绿化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春将通过对人民大道、威海路、洪泽湖西路、紫薇大道等道路进行绿化,提升城市道路景观效果(见附件七)。
  (八)居住区绿化
  为打造怡人居住空间,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春将对市区新建19家居住区进行绿化建设,确保新建居住区绿化效果良好(见附件八)。
  (九)新、续建单位庭院绿化
  为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春将对市区10家新、续建单位进行绿化建设(见附件九)。
  (十)绿化补植
  各地、各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去秋新植苗木及移栽树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见附件十)。
  (十一)绿地管养提升任务
  按照“管养出精品”的城市绿化管养理念,通过对城区重点绿化地段提升管养标准,打造城市精品园林绿化(见附件十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2月27日-3月5日)
  各地、各部门要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今春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及具体任务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让全市人民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绿化活动中来。
  (二)绿化实施阶段(2009年3月5日-4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单位庭院及居住区进行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观赏树种、彩叶树种、香化树种为主,力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处处飘香”的效果。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09年3月20日-4月20日)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市各单位春季绿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跟踪检查与完成性全面验收,并定期通报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园”及春季绿化工作,强力推进市区绿化建设。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春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备,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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