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打造具有资源优势、独特价值和发展后劲的云南上市公司板块为重点,以推进融资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资本运作水平,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三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资源、资产证券化水平,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的进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主要目标。2009年至2012年,在推进有色金属、水电、装备制造、化工、医药、农业产业化、生物资源、旅游等优势资源企业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方面取得新突破。到2012年,力争有24户以上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规范改制上市,使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增加到50户以上,首次发行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达到400亿元以上;发行债券融资规模达到600亿元左右。到2020年,全省上市公司达到100户左右,上市融资及债券融资规模突破2000亿元。
三、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五)分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着眼于打造云南特色的上市公司板块,紧紧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大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立“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良性运行机制。在2012年以前,对200户以上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开展组织培训,指导100户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有序改制,推动50户竞争力强、运作规范、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或上市申报程序。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到香港或境外上市。充分利用好创业板市场的重要融资作用,积极支持具备自主创新潜力、节能环保型的中小企业尽早规范改制,实现创业板上市。
(六)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25号),做好对各州(市)的分类指导工作。加强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战略合作,建立共同培育上市资源的长效机制,组织做好专业化、权威性的上市培育工作。加快条件成熟企业的上市申报进程,帮助已申报企业尽快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支持已进入辅导的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上报发行申报材料。加大对重点企业改制上市的推进力度,指导和帮助5户至10户大企业集团、地方金融企业启动改制上市或并购重组程序,以首发、借“壳”等方式尽快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