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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市格式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市格式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3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行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限制、减少格式条款合同使用,既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监管的主要内容。为了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现就全市规范格式合同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包括消费者、经营者、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单独或联合制定发布的合同文本,旨在规范当事人的签约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提高合同履约率,提升市场交易规范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因此,规范格式合同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对于防止和杜绝格式合同中不平等条款的出现,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银川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银川市规范格式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迎秋 银川市副市长

  副组长:
  王 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秀香 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王建忠 市工商局副局长

  纳志军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杨 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温 辉 市国资委副主任

  牛海龙 市经委副主任

  许怀祥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王志勇 市建设局副局长

  惠高升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金林 市水务局副局长

  梁亚彬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东海 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振亚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永峰 市邮政局副局长

  赵宏宇 市仲裁委副秘书长

  贾 明 市消协秘书长

  陆 川 市企业诚信促进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王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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