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重点、确定范围
(一)工作范围
清理、规范银川市行政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合同,推行各类合同示范文本。
(二)工作重点
1.规范格式合同工作的重点:
格式合同中含有免除格式合同提供方依法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条款;
格式合同中含有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内容的条款;
格式合同中含有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内容的条款;
格式合同中含有其他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条款;
清理、修订对纠纷的解决方式约定不规范的格式合同。
2.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工作重点:
在全力推行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独立或联合其它部门已经发布的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由市工商局独立或联合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各种合同类型,拟定合同示范文本,并在相关行业推行使用。
四、落实职责,明确分工
(一)市工商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格式合同的监督检查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审核、制定、推行以及印制的监督管理。
(二)市法制办、市司法局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并参与合同示范文本的审核、论证、推行工作。
(三)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清理、规范该委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的格式合同条款。
(四)市经委配合相关部门在相关行业推行格式合同。
(五)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清理、修改、推行商品房、物业、拆迁类的合同条款,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六)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建设系统内建筑施工类、供水类、燃气类等领域格式合同条款的清理、修改,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七)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清理、规范货物运输类等监管领域格式合同条款。
(八)市水务局负责清理、规范水利工程类格式合同条款,制定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九)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清理、规范、推行餐饮、宾馆、洗染、影楼等格式合同条款,制定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十)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清理、修改、推行旅游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一)市农牧局负责组织清理、修改、推行农资商品购销合同的制定,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