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登记证》从2009年1月1日起发放,原《再就业优惠证》、《安徽省就业服务卡》从2009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已经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暂不领取《登记证》,凭《再就业优惠证》继续享受现行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直至期满。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市辖三县可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附件1:《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附件3:领取《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情况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登记单位: 区 街道 社居委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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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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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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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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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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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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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外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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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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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残疾人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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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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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毕业时间
| 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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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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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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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发证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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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员类型
|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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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号
| 3
| 4
| 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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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居委(村)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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