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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说明:领证人员类型:①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能继续升学的;②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③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④承包土地被征用的;⑤复员退伍军人及运动员退出现役自谋职业的;⑥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⑦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附件2
  合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编号:

《登记证》编号

3

4

0

1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择业意向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劳动保障部门填写

拟申请认定就业困难对象类别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社居委(村)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街道(乡镇)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区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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