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渝食药监械[2009]1号)
各有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械〔2006〕19号),制定《2009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度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今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工作,要结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8]766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高风险产品、突出问题的跟踪检查和突击检查力度,确保质量体系规范运行。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要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积极开展对生产企业的信用评定,合理利用企业信用评定结果,指导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日常监管工作,达到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规范、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得到有力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辖区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