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规定和海口市廉租住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第十九条 保障性住房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控制在65%以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住宅的阳台面积宜控制在5平方米以下,阳台的进深应控制在1.5米以下。
  第二十条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
  第二十一条 保障性住房的层高应不高于3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40米。以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商住一体保障性住房,底层作为商业性用房的层高不高于4.50米。
  第二十二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和无障碍设计原则的相关要求,7层及7层以上应设置电梯。
  第二十三条 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的,应当采用管道燃气供气。
  第二十四条 有条件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优先使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四、装修与材料

  第二十五条 廉租住房的功能性条件,装修标准应满足表2的基本标准。
  表2:装饰装修项目基本标准

序号

项目

装饰装修项目

1

入户门

防盗门

2

起居室、卧室墙面、天棚面

水性内墙涂料

3

起居室、卧室地面

普通地板砖

4

卧室门

木质门

5

厨卫门

塑料门

6

窗帘盒

简装窗帘杆

7

生活用水、热水管线

PPR管

8

阳台地面

水泥地面

9

外窗

铝合金窗

10

厨卫地面

防滑地砖

11

厨卫墙面

瓷砖到1.5m

12

卫生间墙面

瓷砖到1.8m

13

厨卫天棚面

防潮乳胶漆

14

厨房灶台

砖砌不锈钢水槽

15

厕卫洁具

节水型卫生洁具

16

水暖五金件

节水龙头、节水花洒

17

水电管线

暗装

18

灯具

节能灯具

19

空调

机位统一设置,孔洞统一预留冷凝水系统,PVC管统一安装

20

其他项目

达到现行住宅设计标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