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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朱韶雄(市商务局局长)
      谢世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淑楷(市交通局局长)
      龙卫东(市旅游局局长)
      林 刚(市文体局局长)
      林 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运杰(市工商局局长)
      黄德镇(市消防局局长)
      彭铁林(市广播电视台(局)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林明(兼),副主任黄德镇(兼),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 1名主管领导组成,并指定 1名联络员(办公室联系电话:65230056,24小时举报电话号码:65230023、65230119)。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三、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广泛发动行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好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常识宣传,使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明显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顺利完成全国和省“两会”和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保持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为全年消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排查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商品批发市场、宾馆、酒店、车站、码头等。
  2、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
  3、出租屋、家庭作坊,主要是城中村经营不善,管理不到位,未设置消防设施或虽已设置但损坏的,尤其是长期租住外来人口或租给企业员工作为集体宿舍的建筑。
  (二)排查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3、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以及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5、有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用火、用电以及电器线路乱拉乱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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