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投入。从 2009 年起,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用资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企业技术改造、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招商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
九、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二十八)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
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工业和招商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局等部门、请市委宣传部支持)
十、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二十九)政府机构率先垂范。各级机关要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
(三十)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各级政府机构应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市机关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试点。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
(三十一)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