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表彰全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吉劳社薪字〔2009〕12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关系协调方面的政策措施,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协调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对全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协调劳动关系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授予长春市劳动保障局、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企业联合会/长春市企业家协会等107个单位“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梁浩、尤忠、郝泉成等89名同志“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协调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名单
2.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优秀个人名单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
吉林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1:
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名单
(共107个)
一、劳动保障系统50个
长春市劳动保障局
长春市朝阳区劳动保障局
长春市宽城区劳动保障局
长春市绿园区劳动保障局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九台市劳动保障局
农安县劳动保障局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劳动保障所
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劳动保障所
吉林市丰满区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