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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确保农资商品质量的通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确保农资商品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

  春耕农资供应旺季即将来临。供销社作为农资供应的主渠道,要坚守为农服务职能和承担社会责任,在确保农资货源充足、供应价格合理、各项服务到位的同时,要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供应给农民,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维护农民利益。现根据国家农业部、质检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印发的《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精神,就行业自律,确保供销社系统供应的农资商品质量作如下通知,请各地贯彻落实。

  一、不断巩固完善农资连锁经营。要巩固几年来农资连锁经营的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改进薄弱环节,始终坚持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渠道,为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严把农资商品进货关。各地供销社要敦促农资连锁龙头企业,精心选择正规的农资生产厂家,向其采购进货。进货的品种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并索取有关证明材料,从而在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甲胺磷等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流通市场。

  三、切实加强对农资连锁经营网店的监管。各农资连锁龙头企业要与各连锁网点签订商品质量责任状,明确责任义务。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一旦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要及时严肃处理,取消加盟经营资格,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推进农资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各农资连锁龙头企业要逐步建立各连锁网店的诚信档案和信息管理平台,督促经营网店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帐、销售台帐、质量承诺等制度,向农民实行质量承诺,发放质量信誉卡,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

  五、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各地供销社要通过各种形式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农资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技术素质,规范经营行为。要及时推介发布农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做好新型农资商品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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