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镇(街道)要编制完成应急预案及各类预案,指导各社区、行政村完成编制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村委(社区)级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所有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编制完成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所有学校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辖市、区应急办,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规范,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责任,不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委(社区)四级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系统。
到2009年底,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联络畅通,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门卫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全市所有镇(街道)、开发区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镇(街道)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拟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发布、处理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各辖市(区)要加快辖市(区)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推进专业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市应急中心的联网。辖、市区应急平台的信息、预警等功能要向镇(街道)、村委(社区)延伸,2010年底前,建成覆盖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委(社区),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平台体系;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应急中心,各辖市、区应急办)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各街道办以及社区要以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人武部、社区民警、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等为主要依托,建立应急自救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合理规划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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