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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政办函[2009]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8 年度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08年,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墓础建设年”为主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德定。 2008 年全省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504起,死亡2014人,同比减少2564起,307人,分别下降13 . 5%和13 . 2%。9个市(州)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事故死亡人数全部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全年控制指标少283人。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形势和特.饭,多次召开会议,加强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吉林市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安委会主任由市长亲自担任负总责,各位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各负其责,市政府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安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主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点、难.奴问题进行督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各市(州)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松原市根据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由安委办制定年度《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年底由政府绩效考核部门统一考核打分,计入部门绩效考核成绩。全市在组织各类安全检查、专项整治中,把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必检内容,有效地督促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三)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各市(州)政府及长白山管委会都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安委会会议,及时将省政府工作部署传达落实到县(市、区),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重.奴和工作任务.吉林市坚持“全、细、实、严”,将督查触角延伸到了所有县(市、区)、乡(镇、街),落实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全市排查一般隐患27565项,已整改26900项,整改率97 . 58% ;排查重大隐患26项,整改率达到10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春市在全市非煤矿山,坚持强制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和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技术,杜绝了扩壶爆破和掏采等危险生产行为。加强了对采石场开工条件复核,现场安全开工条件验收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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