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层基拙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2008 年,各市(州)政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有力保证了“双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长春市政府安排6个行政编制,组建了市执法监察支队,全市9个县(市)、区(开发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所有乡镇(街道)都成立了安全监管站(所)。白山市政府为市安全监管局新建了36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八道江区为4个重.点乡镇的安监站配备了专用监察车辆,全市各县(市、区)全部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2008年新增加45名执法监察人员。
(五)加强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市(州)进一步开展了重大危险浑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加强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吉林市依托中省直和地方骨干企业,建立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突发公共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自2007年开始,在大企业抽调120余人到市消防支队实训两年,作为专业力量充实到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有效地解决了应急救援队伍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松原市以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和前郭石化分公司救援队伍为基础,重新整合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人员达到269人,救护车辆20余台,可同时救治伤员700余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完善。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市(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93号令,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通化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都按程序上报审批并及时结案.全市共收缴事故罚款 132 万元,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43人。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松原市严把准入关,重点加强了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和新一轮换证审批工作,全市共审查报批安全设施“ 三同时”11项,从根本上消除了新、改、扩建项目的事故隐患。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市(州)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延边州举办了以“生命的呼唤”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享故案例图片展,组织全州机关、企李业单位参观展览。各市(州)认真开展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高危行业的农民工的培训。白城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全市建立的四级以上培训机构达到4个,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 四平市建立培训档案,市直189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共4338人全部持证上岗并实行微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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