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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吉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吉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9]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为促进煤炭产业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省政府决定设立吉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负责经营管理原省煤炭工业局所属的煤炭企业及部分事业单位,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理顺产权关系,行使企业经营管理职能。

  新设立的吉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吉林省国资委代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抓紧制定吉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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