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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一水源改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一水源改扩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投资〔2009〕16号)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一水源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审批的请示》(东发改[2008]200号)及有关附件均悉。为解决东山岛供水紧张问题,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水量、水质的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评估论证意见修订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东山县水务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东山县向东渠4#-8#渡槽至红旗水库。

  三、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改建八尺门渡渠总长3383米,新建连接各渡槽间箱涵总长307米,改建岛内明渠为暗渠总长1864米,新建输水隧洞总长1300米,加固红旗水库工程。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8835万元,资金由东山县政府自筹解决。

  五、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按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一水源改扩建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东山县水务局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35万元,资金来源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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